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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物权法带来的新商机


cye.com.cn 时间:2007-3-30 9:10:28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邹蓝 我来说两句

  分众传媒的商业模式在国内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是“物权法”实施后,分众是否还能维系一方霸主的地位呢?

  在服务业高度繁荣的美国,分众这种门槛很低的商业模式却很难取得成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广告商不可能未经业主同意,只通过物业管理公司认可就登堂入室。“物权法”实施后,物权归属关系得到明确,分众需要跟一个个业主委员会交涉,才可能形成规模经营效应,无疑比过去只需要跟物业管理公司打交道的成本高得多。

  类似的还有居民小区内停车位等变化,“物权法”实施后,其产权归属明确为全体业主,那么,聘请谁来管理停车位,所收费用如何分配等,将带来一系列商业资源的重新配置甚至大范围洗牌。

  洗牌意味着过去把持这些商业资源的企业可能退出,也意味着有兴趣介入相关领域的资本找到了一个突破的契机。关注“物权法”所涉及的物权主体变化,以及相关链条上利益重新分配的机遇,或许就能找到不错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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