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当天就开始生效的《珠海市就业再就业补贴标准和申领拨付办法》,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自认为“就业技能不足,现在可安心充电感觉挺好”的刘女士,日前在香洲区人才市场向记者表达了她对珠海促进就业新举措的赞同。
日前发布的《珠海市就业再就业补贴标准和申领拨付办法》表示,职介机构每成功介绍一本市户籍“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可获补贴200元;本市户籍在职员工取得高级技师资格的,每人可获补贴2200元。据悉,和以往出台的各种补贴政策不同,《办法》首次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并大幅调高了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以鼓励从业人员努力进修充电。
该市劳动保障局称,《办法》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对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管理,规范申领拨付行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为此,劳动保障部门特地将以前先后发布的多个就业再就业补贴政策归总至《办法》中,并进行了相应调整。
据介绍,就业资金的安排按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分级财政管理。其中,市属城镇失业人员的补贴由市就业资金支付,区属城镇失业人员的补贴由区就业资金支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各项补贴资金按4∶6的比例分别由市、区共同承担。《办法》规定的就业再就业各项补贴,经市劳动保障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后,以集中支付的形式由经办银行直接划入申请单位或个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该局希望,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士,可获补贴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即可向珠海市劳动保障局咨询相关申请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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