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本报报道了我市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市民可为他们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将从过去最高5万元调至10万元(含区配套);对持有有效证件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将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那么,市民怎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呢?
根据最新的《意见》,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限定在本市户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一、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二、持有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创业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三、具有一定创业能力、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四、持有有效证件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对上述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已开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可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掌握在3万元左右,经营规模较大的可增加到10万元(含区配套)。对贷款额度在5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经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创业培训合格,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由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推荐。
市区的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由社区推荐,街道、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经办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合伙经营企业贷款按照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提交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经办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由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创业培训合格的,可直接向中心申请,初审合格的提交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审核合格后提交贷款经办银行。
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为江苏银行苏州分行,担保机构为苏州国发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意见》已要求要将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公示到社区,在我市所有劳动保障、经办银行办事窗口公示。此外,对以下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对象取消反担保,直接办理小额贷款:一是由信用社区(行政村)推荐的;二是具有市级科技创新项目、新增长点项目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是县级以上劳模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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