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当然还是来自人们担心的安全问题。君悦律师事务所许海波律师认为,这种“换房”包含两种情况。如果确是自己认识的朋友,那也无可厚非。不过,期间难免也会发生一些矛盾和不愉快的事情;但是如果是陌生人的话,就有涉及房屋“变相租赁”之嫌。就像上海某小区“双跳灯”自家车搭乘邻居上班那样,很可能闹出事情来,最终极有可能发生“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尴尬下场。
北京汇源律师事务所的魏晓东律师提醒说,换房行为在陌生人之间的换房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房屋租赁,按说双方应当持有租赁许可证或到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否则属于非法出租。而换房网站也不具备正规房屋中介的资格,换房者的安全保障很容易失控。换房者更要警惕有人利用换房从事违法活动,否则这纸换房协议极可能成为一张“盗窃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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