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创业有扶持
对于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在推荐就业前于一定时限内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参加见习的毕业生于一定时限内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事业岗”主要安排大学毕业生……记者昨日获悉,2008年鞍山市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正式出台,今年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
创业资金有保证
据悉,人事部门将为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论证、跟踪扶持等方面提供服务。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继续发挥“大学生创业资金”作用,解决创业毕业生融资难问题。为毕业后2年内创业且项目符合扶持条件的自主创业毕业生提供资金扶持。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自主创业证书》、《创业计划书》等材料,到市人事局服务大厅3号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困难毕业生有补贴
今年仍然对我市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等困难家庭毕业生实施重点就业援助。对申请就业援助的困难家庭毕业生,不仅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年底前为全部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并且对申请就业援助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在未就业前免收档案托管费,推荐就业前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
普惠制免费学技术
将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纳入“普惠制”培训政策范围,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毕业生,培训期间还给予每人300元的交通补贴。同时完善就业见习制度,为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提供生活补贴,由见习单位按不低于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市“就业援助资金”对参加见习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时间为3个月,同时为见习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新增事业岗安排毕业生
全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主要用于安排毕业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聘用,同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适用评定条件或破格条件评定职称时,根据相关规定放宽档次。在各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将重点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据了解,相关部门从2007年开始用五年时间,拟选拔680名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任教。2008年计划选拔120名,由市教育局、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同时,为加速推进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将为全市农村乡镇公立卫生院引进100名临床医学等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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