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在沈阳市沈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多名失业人员、科技人员、复转军人、新生劳动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通过享受自主创业人员典当融资补贴政策成功申请到创业资金,这成为沈阳市又一例政府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成功范例。 沈河区失业职工陈萍2005年曾经申请过小额担保贷款,2007年已经按期还款。今年因为公司业务扩大,她缺乏流通资金,缺口较大。为此,陈萍找到沈河区创业指导中心,最终,她只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取得了3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今年初,沈阳市下发了《关于自主创业人员通过典当融资实行典当综合费用补贴的通知》,以促进沈阳市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部署,为创业者打造良好的外围环境。《通知》要求,申请典当融资的人员持有效证件,按照典当业务规则,将其有效资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就可获得创业运营资金。典当行对创业者免收典当综合费用,对免收的典当综合费用由财政按照27‰的月综合费率给予一次性补贴,综合费用补贴的当金上限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当金利息由当户个人承担。以当金30万元、期限6个月为例,政府财政部门按照27‰的比例补贴,需投入4.8万元为自主创业人员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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