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认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尤其是宅基地管理制度。
以创新精神、探索勇气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开放30年成就举世瞩目,但还有一个大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就是对于几十年来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相对滞后,导致城乡发展不协调,城乡差距呈扩大趋势。统筹城乡发展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改革城乡二元体制,这是中国下一轮改革发展的重点,也是一场伟大的社会变革,为此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艰辛。
必须开展前瞻性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在理论上率先突破,摆脱一切束缚城乡二元体制问题解决的思想桎梏,在全社会营造改革城乡二元体制的氛围;必须在政策、法律、制度、文化等诸多方面进行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变革,尽快扭转城乡差距扩大趋势;必须勇于探索实践,统筹城乡试验区要大胆改革试验,开辟一条新路。
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同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尤其是宅基地管理制度。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最基础、最重要的在于搞活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当前发展农村经济面临的瓶颈问题是农村金融服务严重滞后,而农村金融发展的桎梏是受现行农村产权制度的制约,最普遍、最集中、最突出的表现是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宅基地及其上面建造的住宅既无法流转,又不能抵押,制约了农民土地权益的实现,不仅不利于农民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而且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严重阻碍城镇化进程。目前我国法律对农民宅基地的权利保护实际是不明晰、不到位的。
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应鼓励支持各地探索宅基地流转和抵押的办法,保护和实现农民对宅基地的应有权益。农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已经使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利变成了事实上的长期权利,应该针对这一客观事实,在法律上予以确认,赋予农民对宅基地的永久性用益物权,这对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搞活农村金融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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