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内容: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方面,天津市将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认定期限延长至2012年,对招用女35岁、男45岁以上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3年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市财政局与劳动保障部门集中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保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安置率80%以上。
政府发放稳定岗位补贴,企业批量裁员提前30日报告
本报讯 近日,天津市社会劳动保障局与1万家企业结成保就业联盟,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企业裁员。财政对因金融危机导致生产经营不景气,企业通过调整班次、缩短工时、降低工资不裁员的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对企业与大龄职工续签长期劳动合同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在企业停产和破产期间寻找工作的职工给予求职补贴;对企业职工转岗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规定企业批量裁员必须提前30日向政府报告。
此外,天津还建立重大投资项目与就业联盟对接机制,项目建设用工与财政、劳动部门优惠政策对接,实现在项目立项、开工、竣工的同时,签订用工、上岗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财政出资免费组织创业培训,并将小额贷款范围扩展到所有创业者,初次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还款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其中微利项目Cye.com.cn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对还款及时、经营好的创业者给予年度10万元循环贷款支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额贷款额度提高到200万元,并获得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方面,天津市将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认定期限延长至2012年,对招用女35岁、男45岁以上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3年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对非服务型企业招用上述人员的,给予一年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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