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与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签署了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作协议。此外,5家投资公司分别与16家拟投资企业签署了股权投资协议。
引导基金不直接投向中小企业,而是以参股方式与社会创投机构共同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由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实现对北京市注册的创业期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项目选择市场化、资金使用公共化、提供服务专业化”的原则运作,以事业单位作为名义出资人,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参股创投企业实收资本(或出资额)的3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参股创投企业投资于北京区域内创业期中小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具体投资项目由专业管理团队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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