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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上海市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残疾人、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费。
据悉,上海市工商部门还将实行“大学生创业跟踪联系”制度,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专人担任“创业联系人”,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事前指导、快速办结、定期联系等全程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