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民众创业战略,破解当前我省创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政策措施,改善创业环境,拓宽就业渠道,缓解全省就业压力。为此,近日,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十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民众创业。要求各级政府发挥对创业的促进作用,增加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小额贷款担保资金,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利用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引导帮助地方政府搭建融资平台。要求各州(地、市)、县(区)都要设立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民创业的贷款担保、创业补贴、创业奖励以及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开展创业培训,提高民众的创业能力。突出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民工的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践的指导工作,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在省内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职业高中,下同)实施“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对即将毕业有创业愿望的大中专学生进行“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 Cye.com.cn)培训。有针对性地对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拓展创业空间。具体提出了“五放宽”。即放宽投资经营领域;放宽开业登记审批;放宽开业出资限额;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放宽企业冠名要求。
落实税收政策,鼓励民众创业。对首次创业、新办实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毕业生、低保对象、残疾人、复转退伍军人及现役军人随军家属等,经严格核准后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调高营业税起征点,并从宽核定营业额。
减免行政收费,扶持自谋职业。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低保人员、残疾人创办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农牧民到集贸市场或政府指定区域内摆摊设点销售农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托农家院落创办“农家乐”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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