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网友指出,公务员不下海,越养越庞大,精英分子削尖脑壳进这个圈子,有知识的,体育的,文艺的,都往里面钻,社会能进步吗?
一定要有一股力量,推动多余的公务员下海,于国于民都有好处。多余的公务员不下海,市场经济就没有活力。
中广网一篇署名刘崇顺的文章认为,公务员也是一种职业,也需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和生活出路给予保障。如今的公务员,全面素质较好的人不少,有的人受过高等教育,不少人具有学士、硕士甚至博士学位。如果从事别的职业,或许有更好的发展前途。有些从事公务员职业的研究生,工作多年,仍然停留在较低的职位,如果在高校或其他专业岗位上工作,获得高级职称一般没问题。他们在公务员的岗位上得不到升迁,往往并不是他们不敬业、不努力,而是选拔体制、流动机制存在诸多弊端。为解决行政成本过高、公务员职务流动不畅等问题,鼓励公务员自愿辞职创业,以形成公务员退出的合理机制,这未必不是一条值得一试的路径。
署名刘建民的博客文章也认为,公务员首先是劳动者,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应该享受相应的权利。公务员下海,是公民自由选择劳动的权利,国家应当为公民行使这一权利提供便利,并建立普适公平的制度来保障权利的实现。
管住在职公务员更重要
署名梁萍的新民网评认为,公务员离退职之后,需经一定期限后才可从商,这难以甚至根本就无法限制其“权利的蔓延”。因为,公务员在“卸甲”而离职后,人家的身份就与庶民百姓而别无两样了。于是,无论规定是如何的详尽,如何的“权威”,这与其又有何干呢?因为,其违反该规定,无法以降职降薪,以及其它处分方式等来进行处理了。
文章指出,对离退职的公务员,根本就不需要有如此的“管束”举措。关键是以什么样的制度等来管住在另一边在职的公务员。而且,在职的公务员才受“组织”的一些规章制度所约束而可管,并管得了。
文章认为,应该“关注”的并非是离退职公务员的何去何从?因为,毕竟人家的生活还得继续。而真正该多“留心”的是,这些离退职公务员,他们在跨出“组织”门时,到底有多少钱?其中,哪些是正常的?哪些是来历不明的?因为,许多离退职的公务员,从“组织”里一出来就做起了老板,而且更多的还是做起了大老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