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的扶持离不开严密的监管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划,“十二五”期间重庆市政府将扶持发展10万户微型企业,解决数十万人的就业问题。这个宏大的计划涉及巨额的财政资金投入,并且牵涉成千上万的扶持对象。如何确保资金的投入效益,并且避免被恶意套取和抽逃,无疑成为摆在重庆市各政府职能部门面前的一大挑战。为此,重庆市探索并出台了一套严密的监督管理制度。
针对微型企业创业经验不足,存活率较低的现象,重庆市采取了4种办法提高存活率,帮助其发展壮大。一是开展政府免费创业培训。培训以提高创业能力为目的,包括政策解读、项目选择、担保贷款、工商税务知识、创业实例分析、创业投资计划书制作等。二是在两江新区建设市级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园,并鼓励各区县工业园区、开发区开设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和创业示范一条街。微型企业入驻园区的孵化楼在房租、设施和设备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三是在全市所有的工商所以及部分大中专学校、园区、街镇成立了1100多个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指导帮扶微型企业发展。四是开展后期扶持。明确区县政府是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对相关微型企业进行帮扶指导。
而为了将财政资金计划好、使用好、管理好,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不办空壳企业、不抽逃资本金、不从事炒股放贷投机经营”的要求,重庆市也做了严格规定。在程序上,创业者要经过多个环节才能享受到扶持政策。
比如,在创业申请环节,工商所受理申请,对申请者经营场地实地检查,对其创业能力等条件进行初审,并报所在地乡镇、街道备案。
在创业培训环节,由培训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创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工商部门对培训班派出跟班班主任,取消无创业能力和创业意愿者的申请资格,并监督考核培训机构教学质量。据重庆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创业培训为期5天,政府管吃管住免费授课,期间跟班班主任会对学员进行观察,通过其在课堂内外的表现,对其创业的诚意和能力做出较直观的判断。
在最为关键的创业评审环节。财政、工商、税务、银行、人力社保以及相关部门组成的审核小组会对申请人的创业投资计划书和资格进行集中会审。财政扶持资金的多少,根据公式S=S1+S1×N×K+M+R确定。其中S为财政补助金总和,S1为财政基本补助金,N为雇工人数,K为行业鼓励系数,M为组织形式修正值,R为新创业鼓励资金(个体工商户转微型企业不享受此加分)。会审结果,通过互联网、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公示。
申请人通过创业审核,且投资资金到位后,企业方可以完成注册登记,开展正常经营。而微型企业正常开业经营一个月后,工商部门将微型企业开业经营和资金评审情况送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评审比例拨付财政扶持资金。同时,“9类人群”的身份审查和扶持资金的审核发放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此外,工商部门还依托自身职能和体制优势,通过登记、年检、日常巡查等手段加强微型企业监管,与财政、税务、人力社保和银行等相关部门配合,依法对投资人的资金用途、开业状况、雇员多少、经营情况、关闭注销等实行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套取、抽逃、转移资金和资产的行为。
重庆市规定,对恶意骗取扶持资金的,将取消扶持资格,追回财政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确因经营不善注销倒闭的,申请人不能再次申请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同时,还将申请人恶意骗取扶持资金和因经营不善注销倒闭的不良信用信息记入企业征信系统或个人征信系统,在银行信贷、行政许可、政策扶持等工作中依法对违规当事人采取禁止或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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