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资金、技术和企业规模的限制,在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随着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多家专业化的EMCo以股本连接的方式组建了经济联合体,通称“超级EMCo”。该类公司主要通过搭建节能技术(产品)、节能融资、节能项目、专业人才等信息交流平台,实现资源有效整合。
2006年,由中国10余家节能服务公司联合组建了中超联合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联合”),这是中国首家超级EMCo,组成航母的十几家公司都是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公司。在国家发改委等组织的“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中,中超联合目前已参与了数十家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借此来查找问题,挖掘节能潜力。
“能源审计是进行节能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我们希望通过这项工作为节能服务行业开发项目源。”中超联合总经理何永平表示。
探索节能新模式
国际上流行的EPC包括三种形态:一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即EMCo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二是节能量保证型,即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EMCo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项目节能效果,按合同规定,客户向EMCo支付服务费用。三是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委托EMCo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EMCo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
这三种EPC项目类型都是对企业原有能源系统的改造,而中国企业在实际实施中也遇到更多的挑战。陈海文认为,节能效益分享型受企业的诚信、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产量变化、能源价格变化等约束比较大,风险相对较高。而能源费用托管型不适合中国国情。能源是工业企业的命脉,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就等于把命脉交到别人的手上,企业可能会觉得不踏实,我国此前也有过因被停电而遭遇破产的企业。
而陈海文所在的源深节能希望推广更新的模式“投资能源站”,就是由节能服务公司自建能源站,直接向企业提供能源,企业只需支付能源费用。“可以说热力公司是最大的能源站,它主要是为住宅供热。我们主要针对宾馆饭店等大型公共建筑。”
“我们目前正在运营北京白云大厦的能源站,还在与一个正在开发中的小区联系。据对方透露,他们如果要接市政管网的话,需要缴纳数十元/平方米的开口费(初装费),而且只能供热,不能供冷。我们的能源站可以供冷。”陈海文透露。
某种意义上,能源站模式已经突破了原有服务提供商的角色,而是一个能源供应和管理的综合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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