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大势所趋节能房屋改造蕴藏两万亿商机 近日,建设部公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该方案透露,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修订中,将规定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文件中必须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
建筑节能执行不尽如人意记者日前采访了解到,现在北京不少楼盘都已经开始把节能环保作为一个重要的卖点。不少小区都通过采用铝合金外遮阳卷帘、中空玻璃、中水回收利用、地板式电采暖等技术,使社区房屋设施达到建设部的最新节能标准。
据悉,我国每年大约有20亿平方米的新增建筑总量,建筑节能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建设部近两年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报告显示,我国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比例较低,不同地域也很不平衡。
2005年建设部对16个省市3000多个在建工程进行调查,在施工过程中按节能设计标准施工的建筑,北方地区的比例为50%,夏热冬冷地区的比例不足20%,夏热冬暖地区的比例不足10%。
2006年11月28日至12月16日,建设部再次开展了全国建筑节能和北方地区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检查。相比前年,一些新建建筑已基本实现按节能标准设计,节能建筑的比例不断提高。截至2006年年底,各地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为95.7%,施工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为53.8%,可以看出,仍然有不少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而偷工减料。
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应用面积不断扩大。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城镇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为2.3亿平方米,浅层地能热泵技术应用建筑面积为2650万平方米。与此同时,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北方大部分地区实施了采暖费“暗补”变“明补”,不少地市还开展了供热计量试点活动。
房屋节能改造起步艰难但商机巨大“我们2006年工作指标中惟一没有完成的,就是既有建筑改造的年度目标还没有完成,仍然停留在试点示范阶段,尚未全面启动,既定的节能目标因此没有完成。所以,既有建筑的改造难度比较大。”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经公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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