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辟新财源 面对中央开出的民生大单,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方政府也叫苦不迭。 “现在是中央请客,我们埋单。”西部某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称,这几年中央保民生政策不断加码,但很多需要地方拿钱来落实,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受限制,没法兑现这些政策,地方政府只好欠账,结果是中央出台的改善民生政策越多、力度越大,地方的民生欠账也越多,成为近几年来地方新增债务的重要来源。 有些民生支出是一次性的,而多数民生支出一旦设立或提高,需要政府有足够财力保障长期供给,如提高教师工资、退休人员工资、社会保障水平等。 对地方政府的难处或困境,中央政府主要是通过转移支付来缓解。“十二五”期间,提高地方政府自有财力将成为解决问题的另一途径。 “十二五”规划建议中,“促进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表述,无不让公众欢呼雀跃。但是,欣喜过后,公众或许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伴随民生的改善,政府税收的增加将先期而至。 首先,延迟近四年的资源税改革,于今年6月启动,首先在新疆对原油、天然气开始按5%的税率从价计征,下一步将扩展到煤炭等其他矿产资源,改革范围也将扩大到全国,资源税征税品种也将逐步增加。改革的结果是资源税税负水平将大幅提高。 10月底,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车船税法,扩大了车船税征税范围,总体提高了车船税税负水平。尽管车船税与属于中央税种的车辆购置税、消费税中的轮胎、汽车、成品油税目交叉重复,但作为地方税种,2009年车船税收入仅为186.5亿元,具有较大增长潜力。作为首部提请人大立法地方税种,借立法契机,中央为地方政府增加财源的用意凸显。 规划建议所提“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的改革,消费税征税范围有望扩大,更多的奢侈品可能被纳入征税范围,对不鼓励消费或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商品的税负有望提高。 另一重大的增税改革,就是准备了六年之久的房地产税,“十二五”必将登台亮相,对居民非经营性房产开始征税,被赋予完善分税制的重任。它也可望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财力,借此提高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此外,“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开征环境保护税,也有望成为地方政府的新财源。 一项可能带来减税的改革,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其改革目的是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营业税不能抵扣,导致服务业税负相对过高的问题。但此项改革涉及中央地方收入的调整,难度较大,可能仍会走渐进改革的路径。 “十一五”期间税制改革的特点是有增有减,但总体减税,中央税收减少较多。“十二五”期间的税制改革,依然会延续有增有减的结构性特点,但改革的整体结果可能是增税,主要是地方政府收入增加,以满足地方政府越来越大的民生支出。 由此可见,社会公众翘首渴盼的减税,极可能在“十二五”落空。对此,陈共认为,目前税收收入占政府收入的比重过低,2009年仅为17.5%,应提高税收收入占政府收入的比重,政府收入保持一定规模。“应该清理不合理的政府收费,而不是减税。” 如何让“十二五”开出的民生大单,不再成为政府的民生欠账,通过增加税收落实承诺是手段之一,但这不应是全部。根本出路还需推动改革,推进政府转变职能、压缩政府经济建设支出,削减行政费用、提高行政效率等,只有采取综合改革措施,改善民生才不会停留在规划文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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