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何识别创业投资企业的非法募集资金行为呢?省发改委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一般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者在投资前要认真阅读公司法有关条款,向工商部门咨询;对已备案的创投企业,投资前认真学习理解《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并向省发改委咨询,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识别真假。
从募集资金规模来看,不论企业或个人,单笔投资必须在100万元以上,且不能通过多人集合形成100万元以上单笔投资规模,不能设定单个股权代表。从募集对象来看,只能是企业或富有个人,如果是自然人,必须是很有经济实力的人,且有很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识别能力。一般的公众投资者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从募集形式来看,创业投资基金只能通过私募形式,而不能通过小广告、传单、网络信息、手机短信和举办讲座等方式公开募集。从投资者身份来看,投资者的投资规模必须符合规定,且必须取得工商登记的股东身份。
从收益分配来看,不能设定或承诺固定回报。总之,凡以各种方式公开宣传、承诺固定回报、拆分100万元投资或者变相通过代理人进行低于100万元的募集均构成涉嫌非法集资。
发现非法创投集资快举报
创业投资企业若涉嫌非法集资,政府将冻结创业投资企业的有关账户和资金,限期清退投资者资金,甚至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等。属于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取消其备案资格,不得享受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省发改委希望,所有的创业投资企业能够规范运作,并请广大社会公众不要参与非法活动。如果发现有创业投资企业涉嫌非法集资,请尽快向有关部门举报,便于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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