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创投高科技企业可享投资额七成抵扣额 为了鼓励创业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制定的“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税收奖励办法”有望于两周内正式出台。这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处长刘健钧博士日前在上海“浦东创业风险投资论坛”上表示的。
据刘健钧博士透露,鉴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周期长,即将出台的税收奖励办法特别采用了税收抵扣的办法,即创业投资企业如果投资中小高科技企业,可以享受投资额的70%的抵扣额度,用于抵免此前应缴的税款。根据这样的抵扣力度,创投企业基本相当于免税经营。
刘健钧提醒,相关创业投资企业应该尽快到有关部门备案,这样2006年1月1日以后已经交割的税款都可以适用即将出台的新政策。另外,由于目前个人所得税减免存在困难,以有限合伙制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并不能因为新办法而减轻税收负担。如果从降低税款角度考虑,今后新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尽量采用有限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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