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创意打动VC
虽然沃顿商学院的教授和其他专家们一致认为,商业模式对新企业而言非常重要,但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时候确定商业模式!Web2.0的创业企业应该立即把工作重点聚焦在商业模式上吗?还是应该在获得巨大的受众群以后再考虑创建获利模式?
在8月1日举行的2007斯坦福先锋峰会上,高地风险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联合创始人罗杰·麦克奈米阐述了第2种观点。他说:“我们正在掀起第3股浪潮。第一股浪潮是集聚;第二股是索引搜索;第三股是基于参考的搜索。我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商业模式,但是我相信一定是非常激动人心的。”
移动短信服务商Twitter7月26日宣布,它从合广投资和查荷投资两大风险投资公司处获得了一笔资金,具体数字并未公开。合广投资合伙人兼Twitter投资商之一的弗莱德·威尔森在其公司博客上写道:“在融资的早期,商业模式并不是最重要的。我们的投资将帮助Twitter成为一家更优秀、更可靠和更有实力的服务提供商。这是目前的工作重点。我们有许多时间来构想它的商业模式,可供选择的东西很多。”
贝宾大体同意威尔森的看法,特别是考虑到现今创建公司所需的资本已经相对减少。换句话说,一个创业者可以先创立一家公司,试探顾客的反应后再调整公司的商业模式。“你先创立一个网站,再回答这样的问题:我能提高网站的趣味性,吸引顾客再次光顾吗?网站与顾客之间有哪些互动?人们是否会登录网站来观看和做一些事情呢?”
贝宾说,这些问题的答案能为你提供一些线索,告诉你哪种商业模式可行。如果许多人上网是为了阅览和观看,或许广告会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如果顾客与网站有互动,那么基于交易的模式可能会奏效。
杜希尼茨基赞成网络创业企业可以延后考虑自己的商业模式。他说:“显然生存下来的企业必须拥有一个商业模式,但是从2005年到2007年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创建企业的成本从固定成本转变为变动成本。这意味着你可以把开办公司作为一种爱好,先投入少量的钱,试探市场反应。如果几年前就创建YouTube,那么需要的资金可比现在多得多。因为如此,创建商业模式的时机也发生了改变。”
但是,阿密特认为商业模式从一开始就至关重要。“你必须立即考虑商业模式,必须思考如何开展业务、进入市场和进行竞争。”
但公司需要思考自己的商业模式,这样用户才能了解未来会有哪些服务。由于新一代网络公司在很大程度上依存于热心用户组成的“社区”,它们需要在服务中融入可能的获利来源。如果网络公司在成功之后才向用户收取高昂的费用,顾客会造反的。
许大卫说:“最好是尽早考虑商业模式。这是一场多线作战的战争。我们希望大众喜爱自己的网站,但是公司必须在早期就考虑网站的获利模式。如果你能够预期并对自己的商业模式有清晰的概念,你的用户就会接受它。你不能中途再改变。”
创业者要坚持
一旦企业创建了正确的商业模式,风险投资商就会开始考虑他们的“变现活动”或套现的方法。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主要的变现活动是首次公开发行。如今,风险投资商们更喜欢通过收购进行套现。
杜希尼茨基表示:“当前我们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局面:过去网络创业企业都是寻求扩张和增长机会的成熟公司,收购的机会较少。但是现在我们拥有像雅虎和谷歌这样既有钱又希望收购的公司,而且其它媒体公司也希冀在因特网上一展身手。”
然而,麦克奈米在先锋会议上指出,收购案的数量与网络创业企业的数量相比还是相当稀少。“有多少Web2.0公司能被谷歌或新闻集团收购呢?”他问道。
与此同时,公司也不太愿意进行首次公开发行。标杆资本公司的合伙人比尔认为,《萨班斯法案》和公众监督阻碍了创业者们公开上市的步伐。标杆资本公司投资了eBay、Palm Computing和Friendster,后者是一家早期的社交网站,后来被MySpace和Facebook夺去了风头。
许多专家一致认为创业者们不应在创建企业之前就考虑退出的策略。如果一家创业企业成长为成功的企业,变现活动自然会随之而来。贝宾说:“虽然我们想了解退出的策略,但是我们更希望你们创立一个企业。如果你只关心如何退出,就不会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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