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于本月下旬就《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和《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拟通过报名、邀请或申请的方式,分别确定10至15名陈述人和15 名旁听人,有意愿的公民可以报名参加。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立法听证的内容主要有:素质教育如何进行?如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草案第十三条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草案第五十一条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其他兼职活动的规定是否必要?《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的内容主要有:修订草案第二十条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是否可行?修订草案第三章创业带动就业中,政府还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修订草案第三十三条关于职业中介机构设立条件的规定是否切实可行?修订草案第五十一条关于实习生实习时间限制以及实习待遇的规定是否合适?
报名参加陈述或提出旁听申请的公民、机关、单位,请于 10月9日至10月 15日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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