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上劳模可申请公益性岗位
《通知》明确,对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市,可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以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但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项补贴。
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4050”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
今年年初,省政府确定了开发3万个实名制管理的公益性岗位的目标,用以援助就业困难人员。该《通知》则对这3万个公益性岗位的具体援助对象进行了明确。
其中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人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难以就业的失业人员,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军队自谋职业退役人员、县以上劳动模范、军人配偶、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困难家庭子女可享受免费培训
《通知》明确,将延续公益性岗位援助和“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援助政策,政策享受对象仍为截至2007年年底达到“4050”年龄要求的就业困难对象。
辽宁省还将实施劳务输出奖励补贴政策。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劳务中介公司和未纳入财政补助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组织输出一名城乡劳动者到省外就业,并签订1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100元至200元的劳务输出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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