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国家列入首批82个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海口市,目前已经启动此项创建,今年计划新发放扶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5000万元,带动9000名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这是记者今天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悉,海口市已成立了创建创业型城市领导机构,制定了《海口市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今年计划完成各类人员创业培训3000人,培育微小企业小老板500人,创业促就业成功项目200个。
为了确保创业促就业取得实效,海口市人劳局已经草拟了一系列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预计近期将由市政府发布。在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提前透露了这些鼓励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壮大创业主体、优化创业环境、落实政策扶持和强化创业培训、完善创业服务等方面。根据记者对以往政策的了解和听取的介绍,这些政策突破了以往,有多个亮点。
建创业一条街
选择基础设施较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集中的地方建设创业基地,建立创业园区、创业一条街、创业市场等形式多样、规模不同、管理配套的创业基地,并在资金、服务、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如就业后其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海口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的,可保留享受1年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降底创业门槛
初始创业者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对注册资金不予限制。申办有限责任公司的,申办人首次出资额3万元即可登记,其余部分资金可在两年内分期缴付。
在符合规划以及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法律法规要求并取得物权相邻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用房作为有效合法的经营场所使用。
不得强制要求创业者参加非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考核、评比、捐赠等活动,对严重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业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为创业者提供优良的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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