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1000家创业实训基地
选择一批优秀企业认定为创业实训基地,安排经过培训的人员到基地进行不超过6个月的实训,规划期末,全市认定的创业实训基地数量不少于1000家。其中,重点实施"三个100"工程,工商联依托个体私营协会,在生产加工、商贸零售、种植养殖和服务等行业中筛选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建立100家以上创业实训基地;共青团依托青年联合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建立100家以上青年创业实训基地。妇联依托女企业家协会,建立100家以上的女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市劳动保障部门充分发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验区优势,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强与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和区域组织的交流合作,引进先进创业培训项目。规划期末,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区县创业培训机构开展模拟公司培训项目,全市年模拟实训能力达到1万人。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促进劳动者实现技术技能创业,同时为创业企业储备和提供所需人才。充分利用公共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力量和企业培训中心的作用,构筑多种类、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形成百万人次以上的年培训能力。依托"国家职业展示中心"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围绕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需要,更新完善职业技术标准;围绕新兴职业发展,积极承接国家统考和实验性鉴定项目,大力开发新职业标准,并在全国积极组织推广和试验。在职业院校和企业,认定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立100个技师研修站,打破年龄、身份、比例等限制,通过名师带徒、生产现场考核、技术攻关、技能竞赛等形式,形成技能人才培养考核评价的新模式,造就一批应用型高技能人才。
各区县将全建创意创业园
各区县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特点和群众需求,将便民商(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区域整体规划,市、区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通过购置、置换、租赁土地等形式,每年新建1家以上、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便民摊群商(农)贸市场,优先吸纳本市下岗失业、失地农民和高校毕业生等创业人员入场经营,比例要在80%以上。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场创业的,减免租金。各区县要根据社会创业需求,选择有一定土地面积和建筑规模的学校、工业小区和厂区、商业区改建为创意创业园。各经济功能区要根据社会创业需求建设创意创业园。2009年上半年,市内六区和塘沽区要各选一所占地面积不低于20亩和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学校,年底扩建为2万至3万平方米的创意创业园。2010年,其他区县和经济功能区也要全部建立创意创业园。对社会力量新建的创业园或商贸市场,吸纳新办创业企业数量在50家以上的,以及现有的创业园或商贸市场年新吸纳新办创业企业数量在30家以上的,可认定为创业基地,给予一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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