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各地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用于开发创业项目、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实训基地、创建创业型城市等创业扶持项目;各地要逐步增加小额贷款担保资金,提高贷款额度,将个人新发放的小额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个人申请小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50%的贴息。
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培训
在全市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给予相应的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支持。
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力度,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须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市区岗位补贴标准提高到180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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