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租金补贴、税收优惠
对就业困难人员租用场地初次创业且生产或服务营运正常的,可以给予一次性租金补贴。对于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其税收优惠政策,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实施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的,可按Cye.com.cn规定一次性领取其应该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对吸纳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各类自主创业实体,可按符合社会保险补贴要求的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进一步降低注册资本限额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主创业扶持对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 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注册资本在3 万元以上的,可按规定分期到位。实行名称登记注册即时办理制度。
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
对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经各级残联审核,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创业补贴。失业人员领取营业执照后,可一次性领取其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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