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培训服务成果
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各类劳动创业者创业培训体系,政府通过购买培训成果,积极引导民办中介服务机构主动参与创业工作。
实施创业工作奖励制度
对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劳动力创业成功,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用工在50人以上,且安排本市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占职工人数60%以上的,创业者适龄子女可以照顾进入本市重点职业类学校就读。对成绩显著、公认度较高的自主创业企业和个人授予有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在创业促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其他措施
打造“三把刀”一条街
■意见要求,至2010年,全市推介300个创业项目,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群体的对接。创业项目要优先、免费推荐给创业人员,引导其开展自主创业和家庭型创业,提高项目成功转化率。
■至2010年,全市建立30个创业孵化基地,市区街道(镇)建立不少于10个创业孵化基地。利用社会资源,大力开发和培育创业载体,积极解决城区创业场地的“瓶颈”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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