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e.com.cn讯: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市出台实施第一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纲领性文件《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小额担保贷款提高至10万元,自主创业可获财政资金扶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可获奖励,创业失败者仍可享受就业援助和社保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将使每名创业者享受3年最高10万元的实惠,并力争用2至3年时间,将深圳建成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允许家庭住所
作为经营场所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2005年至今已经有2200多名失业人员成功创业,带动8600多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介绍:“以往我市的创业优惠政策主要针对本市失业人员,而此次出台的新政策,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全社会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我市居民,以及具有创业潜力的高校毕生生、复退军人、农转居人员等群体。”新政策还放宽了市场准入,在符合规划、市容、环保等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创业者以家庭住所、租赁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初创企业,符合一定条件的,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适当放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残疾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农转居失业人员等群体的创业注册登记条件。
小额担保贷款
提至10万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说:“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从过去的3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据了解,我市2003年实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额度为2万元,2007年提高至3万元,目前我市已经对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700多万元,扶持700多名失业人员实现创业。新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农转居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扩大。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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