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已于8月上旬上报国务院。据悉,这份被乐观者称为鼓励民间投资“20条”的文件,若无意外,则有望于年内出台。
文件尚未公布,具体20条内容是什么?怎么行文的?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现在猜测毫无意义。但即便有一些政策性的亮点,按照报道里援引权威人士所表述的那样——— 扩大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范围,削减行政许可事项、减轻民企税费负担等,也不值得欢呼。
道理很简单,这种动辄10条、20条的言称要重视、鼓励和扶持民间投资的文件,实在是太多了。但别说是对扩大民间投资范围有什么好处了,就连民间投资实际形成的产能,在市场上公平竞争,都未必有真帮助。
比如一直延续到今年的中国钢铁业的整合,就很是显示这种鼓励性政策语言和现实语境的悖论。因为理论上放开的钢铁业,国企和民营的待遇完全不同。风吹草动中,政府宏观调控首先开刀就是民间投资的产能。远有2004年的铁本被依法调整,近有今年亏损的国企山东钢铁集团并购盈利的民企日照钢铁。
如此环境下,要说这次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克服金融危机的历史关口,还没有颁布的“20条”会带来惊喜,结论并不好下。尤其目前的形势下,中央四万亿积极财政政策的投资效应正在减弱,以此为契机放开一些以前对民间投资设置障碍的准入,让民间投资接手,从而驱动经济复苏,有点想当然!
虽然这看上去多像是在大大地进步。既满足了国内争吵不息,但从来没有结果的所谓企业国民待遇;也表现出某种对民间资本活力的足够重视———但这是否同时也有点小瞧了民间资本的市场敏感性。因为和民间资本相比,有着资金数量和成本优势的国家资本,都无奈,都要撒手的市场,要民间资本进入,可想而知不是什么利益丰厚的领域,更不是什么秋收金黄一片的时刻。
国退民进,不是不可以。但若是市场不好就国退民进,那么市场好了以后怎么办?到时会不会下个与鼓励民间投资“20条”相辅相成的文件,再搞个国有“20条”,鼓励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呢?
鼓励民间投资,说到底,不能这么下文件,喊口号。那种所谓允许民间投资可以做这,能够干那的态度,没有看到真正的民间投资是一个市场交易的行为,无法形成交易之后的盈利预期,哪里会有所谓的民间投资积极呢?国家资本不愿意赔本赚吆喝,怎么鼓励民间资本逆市扩大投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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