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市公开上市交易。至此,报喜鸟集团彻底完成从家族企业向公众公司的嬗变。
在董事长吴志泽看来,“企业上市,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上市后企业在管理、经营上将有改变,但企业发展的根本不会改变,否则便是舍本求末。
而在报喜鸟的飞跃背后,吴志泽曾对产权结构、制度建设以及品牌设计、产品研发与营销网络等实施了一系列革新举措。
报喜鸟前传:去家族化生存
报喜鸟的创业史,就是吴志泽的“自我革命”经历。
1984年,吴志泽家族创立浙江纳士制衣有限公司,到1996年,其总资产已达到2000余万元,虽然效益不错,但整个服装行业已面临供大于求的局面。吴志泽意识到,没有品牌就无法发展,他决定舍弃家族模式,走向联合经营。
1996年3月,纳士公司与浙江报喜鸟制衣有限公司、浙江奥斯特制衣有限公司合并,成立了报喜鸟集团。这也是温州第一个打破传统家庭式经营模式、自愿联合组建的服饰集团。
“宁为鸡首,不为牛后”是温州人的天性。那么,吴志泽是如何成功突破这一传统习俗的?“我跟四位股东讲,如果各自单干,资金不够、技术不行,很难做大,最后连‘鸡首’都没得做。我们联合起来,不做‘鸡首’做‘龙头’!”
在股权分散的同时,报喜鸟远离了家族式管理,力图建立适应发展需要的公司治理结构。如今,报喜鸟股份“50%以上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系从外地引进”,“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在内的公司高管均为职业经理人”。
甚至,为了防止“夫人干政”,吴志泽要求5位股东夫人不仅不能加入报喜鸟,而且不能经商。并且,股东们的直系亲属也不能在公司主要岗位任职,不能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在熟习了《论语》之后,吴志泽对“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秦伯》)推崇备至,试图从民族文化心理层面找到报喜鸟品牌发展的力量之源。
兴于诗,本指通过诗歌塑造权威和经典地位。吴志泽的理解是,在挑选合作者时,要看重对方的个人抱负与学习能力。
立于礼,本指通过礼仪规范实现一种伦理建构。吴志泽认为,要在企业内部建章立制,实现所有权、决策权与经营权的三权分立。
成于乐,指把诗与礼以音乐的形式传播开去,达致道德教化的目的。吴志泽认为,企业如同乐队,各部门要相互协调、和而不同,从而实现快速高效的均衡发展。
而在企业内部的诸多关系中,也存在类似于“诗、礼、乐”的三组关系。
一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关系。无论是“企业工作法”还是期权激励、企业文化塑造,都试图解决这一对立统一的矛盾,但不可能一劳永逸地消除这对基本关系。
二是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塑造的关系。如何既能保证政令畅达,又能让员工们从规则中发现价值与使命,从而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子说:“上德不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吴志泽认为,企业制度建设与文化建设的关系与大哲之言类同。
三是员工与生产资料之间的关系。各种生产资料都是人的创造性活动的产物,要使人不至于成为机器的奴隶,规划企业愿景是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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