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脸”合同签不得 权益谁来保障?
服务缩水,货不对板,难道当初什么协议或合同都没有吗?“合同是有,但这合同签不得啊!”雷女士拿出了那份随第一批货品发过来的合同书。合同条目规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雷女士需向对方一次性交纳货款2.88万元整,对方将为雷女士首批按市场价免费铺货共4.88万元。“当初公司负责人说合同涉及商业机密,不能公布,只是给我们看了一个合同的样本。并且说只有当我们缴纳了2.88万元成为会员了才能跟我们签订合同。”雷女士介绍到,当初因为担忧优惠期有限,草率交了钱,却不料这份合同书相较于当初看的那份合同样本“变了脸”,不但4.88万元的货物变成了Cye.com.cn按市场价合计,产品规格、质量未做具体约束,当初承诺的服务也“浓缩”成了“乙方享有分享使用甲方的经营技术资源”。无奈之下,雷女士只好和对方协调,不料却遭遇踢皮球。“联系得最多的是一位叫做周经理的人。没交钱的时候人很热情,说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找她,一天三个电话,还有短信。现在去找她不是说等下处理,就是说这个不由她负责。”当着记者的面,雷女士拨通了那位周经理的电话,询问合同事宜。接电话的不是周经理本人,并告之雷女士这个事情不由周经理负责,请找售后经理。雷女士拨通了那位售后经理的电话,但拨通了三次都无人应答。“这个很正常,每次都是这样。他们其实经常在一起,或许是故意不接电话。”
谈及文体玩具店的发展,雷女士显得很悲观:“为了这个店我们姐妹俩投了近10万元,现在只怕是要泡汤了,可这都是我们这几年辛辛苦苦攒下来的血汗钱,怎么不心痛啊?”雷女士介绍,她们曾向对方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投诉,但对方答复涉及经济纠纷,不归他们管辖。她们也咨询过相关律师,律师却坦言前期承诺不具法律约束力。“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少上投资加盟的当。同时也希望好心人能帮我们姐妹俩想想办法,帮我们讨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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