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虑犹存
但长期以来游离于监管之外的民间借贷,尤其是“劣迹斑斑”的“地下钱庄”,又让领导层充满疑虑:合法化民间借贷,会不会在盘活庞大民间资本的同时打开“潘多拉的魔盒”?
就在日前,江苏扬州警方捣破了一家在境内、外设点,从事非法跨境汇兑的特大“地下钱庄”,涉案近4,000人员遍布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共涉及363个账户85亿元人民币。2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关于保增长、防风险,促进国际收支状况进一步改善的相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外管局副局长邓先宏表示,2009年,将重点打击以兑换为主的地下钱庄和其他外汇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除了非法买卖外汇和洗钱之外,这些“地下钱庄”从事的非法金融业务,还包括非法吸储和放贷等。
另一方面,民间借贷的利率普遍较高,影响国家利率政策的实施,在提高了借款企业的资金成本同时,也极为容易发生债务纠纷。据介绍,目前沿海一带有些地方民间借贷利率甚至达到了200%~300%。
人们担心,在赋予了这些“地下钱庄”以放贷人的合法身份后,会出现“一放就乱”的情形。在目前我国社会诚信体系下,当更多的企业和个人都“只贷不存”时,就有可能出现“民间次贷危机”。而合法化之后民间借贷的利率的问题,也十分棘手,民间借贷之所以大行其道,其重要原因之一就Cye.com.cn是它门槛低、利率高、收益大,当合法化之后,这些优势都会必不可免得受到约束,到那个时候还会不会有这么多民间资本从事民间借贷?总言之,人们担心放开民间借贷之后会对我国的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性造成极大的影响,并且会制造大量经济纠纷和社会风险,而且合法化之后可能导致民间借贷变质从而失去它的吸引力。
阳光化与合法化是民间借贷的必经之路
存在即合理,民间借贷之所以大行其道,背后所反映出来的,实际上是正规金融尤其是农村正规金融的严重缺位,反映的是我国现阶段的金融体制仍然不够优化。
中国庞大的民间资本必定要找到一个宣泄的出口,要引导这股资本健康的发展,阳光化和合法化是必由之路。只有合法化了之后,才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避免民间借贷“犯罪化”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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