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要寻求“主动安全” 这当然还不够,还没有改变人们对整个新富群体的印象,我充其量不过是他们眼中坏人里的好人。 有一天给了我一个机会。那天我车后正好摆了一辆很破的自行车,我于是挂着倒档,一下把这辆自行车轧坏了。随后我把这车放在电梯门口,拿一张大纸牌写上“由于我不小心将该车轧坏,请车主去1106号找我,或打电话去我单位——北京亚都建筑设备制品研究所,孙寅贵,电话XXXXXX”。 告示牌在电梯门口摆了两天,才有人来找我,全楼的人都知道了:哦,这个人不仅不是两劳,也不是个体户,而是个科技人员,难怪那么有钱呢。一下子对我印象就改变了,我由过去坏人中的好人变成一个根本的好人,获得了尊重。我的车不再让我提心吊胆,一旦有小孩靠近,就有老头、老太太在旁边招呼:“小心,别在那玩,别把孙叔叔的车弄坏了……”从此我的车真的“幸福”了。 这应该就叫“主动安全”。买个防弹车你就安全了?那是被动安全。你就是买辆坦克也总不能吃喝拉撒全在里面吧!主动安全,就是要让自己真正身处和谐社会的氛围里。
富人的“安全”在回报社会 中国的富人群体虽难以有专门的组织,但相对构成简单,他们以工商业主,金融、股市投资人和明星群体为主,起码可以排除世袭继承(即便有也很少)。那么中国现有的三大组织“工商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文学艺术联合会”应拿出精力来宣传、培训如何做好富人,缓和社会矛盾,建立社会和谐,为其成员营造安全、幸福的生活氛围,这才是真正的主动安全。 《邓小平文选》的社会主义公平观就提到过:通过舆论引导先富者回馈社会的自觉。邓小平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他的全部思想在1985年3月7日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已经有明确表述:“提倡有的人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当然,决不能搞摊派,现在也不宜过多宣传这样的例子,但是应该鼓励。”他认为,首先富裕起来的人有义务为社会公共事务做出贡献。对此我理解:铺就公平也是帮助自我。
没有公平 企业就危险 一个组织最影响效率的是权力、义务、责任的分配,最大的管理烦恼还是对权力、义务、责任的执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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