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此次出台的新政策着眼于加大金融信贷力度,推动创业促就业。
在采访中,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对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政策突破
扶持对象扩为四类人群 三种小额贷款享受贴息
《通知》规定,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创业,具有我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以下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以及农村三类居民(具体包括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同时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请其他形式小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应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项目计划书等。
小额担保贷款、其他形式小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均可享受贷款贴息优惠政策。提高贷款贴息比例,统一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
政策解读:我省从去年开始率先在全国实施对非财政基金担保的小额贷款贴息补助,原先的小额贷款贴息比例按照小额担保贷款、其他形式小额贷款以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分成3个档次。而此次新政策实施统一贷款贴息比例,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同时,我省农村三类居民也首次进入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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