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有力
省级财政贴息比例增至80% 降低反担保门槛设奖补机制
小额担保贷款、其他形式小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的贴息资金省级财政负担80%,设区市和县(市、区)财政负担20%。
各县市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持续补充机制,每年预算安排担保基金投入,不断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对于担保基金规模当年增长5%以上的市、县(区),省级财政每年将按市、县(区)当年自筹担保基金增加额的20%给予资金支持,专项用于补充担保基金。
省财政将按各地当年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性补助资金,由地方财政负责管理。各级财政还可根据实际在贴息资金中安排奖励补助资金,用于业绩突出的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等单位的工作经费补助。
对经信用社区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要降低反担保门槛并逐步取消反担保。
政策解读:以往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50%,设区市财政负担40%,县级财政负担10%。现在省级财政的负担比例提高到80%,保证了贴息资金的落实。省级财政对担保基金补充、奖励补偿机制以及降低反担保门槛的种种举措,既保证了担保基金后续资金投入,又有利于鼓励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工作,释放出鼓励基层创业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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