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培训农民工,是国家的一项“民生工程”。然而,在一些地方,这项政策却成了一些培训学校和官员谋取私利的“敛财工程”。
根据国家规定,每培训一名农民工,培训机构可获500元至800元财政补贴。仅贵州,从2006年到2007年底,全省就拨付培训补贴资金3.75亿元。与此同时,2008年以来,贵州省查处农民工培训造假系列案件150余起,涉及官员下至乡镇上至省级部门,贪污少则数万元,多则上百万元,不法培训学校骗取国家补贴金额多的达上千万元。
农民信息
遭到收买编造
国家规定,培训机构要想领取培训财政补贴,必须有受培训农民户籍材料、联系方式、签字或签章等相关证明资料。
经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查实,遵义市红花岗区社保局副局长舒秋和就业培训中心主任张吉英伙同他人,共同出资30万元成立“创立”职业学校,开展农民工培训。舒秋、张吉英两人委托学校副校长刘文勇和一些社会无业人员,搜集农民身份证及照片,搞虚假培训资料,骗取财政补贴谋私利。
为获取这些材料,刘文勇以每份资料20元的报酬,说服正安县安场镇派出所副所长袁重,将派出所户口信息里的771套农民身份证资料和照片复制出来,又组织37个虚假的“农民工培训点”,拍摄一些所谓的“现场照片”,同时,在遵义县虾子镇,利用赶场天在街头摆摊设点,以一个塑料脸盆为“诱饵”收集赶集农民的户籍资料。
主管官员
参股经营培训
培训补贴成了人见人爱的“唐僧肉”,各种培训学校也应运而生。2006年5月至2008年1月,先后有5人向时任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锦福行贿,申请成立“理想”、“腾飞”、“时代”、“海丰”、“益通”、“现代”等培训学校,获得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资格,培训农民工指标也从每月500名增加到1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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