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之战升级利益“捆绑”成有效解决途径
笔者之所以认为手机电视未必是一片“蓝海”,主要是因为考虑到目前国内相关部门的标准之争。就在北京人民广播电台DAB手机电视推出不久后的2[创业网www.cye.com.cn]006年10月24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正式颁布了其自主研发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CMMB),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手机电视标准,并于[创业网www.cye.com.cn]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包含了传输技术、视频、音频、信道传输、协议等组成部分,其核心部分—传输技术已经基本确定采用广电系统的自主标准STiMi,而不是基于电[创 业网www.cye.com.cn]信运营商无线移动通信网络的技术标准。尽管广电总局已经宣布了行业标准,但此前由海内外电信巨头挑起的标准之争仍没有落幕的迹象。在国内市场,除此次被扶正的STiM[创 业网www.cye.com.cn]i标准外,新岸线公司的T-MMB标准与清华大学的DMB-TH标准仍没有就此罢休的打算。而在国际市场,韩国三星、LG等主推的T-DMB,美国高通力挺的MediaFlo,欧洲诺基亚助阵的DVB-H和日本的ISDB-T四大标准,其实力也不容小觑。
值得关注的是,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标准化协会于5月18日在天津正式发布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手机电视标准(CDMB),该标准的核心技术为基于[创 业网www.cye.com.cn]DAB的信道传输技术和基于AVS的信源编码技术。其中,DAB技术是广电部正式颁布的地面数字音频广播系统技术规范行业推荐标准(GY/T214-2006),AVS则为国家标准化[创 业网www.cye.com.cn]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家标准(GB/T20090)。因此,CD[创 业网www.cye.com.cn]MB技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而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从某种角度来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手机电视标准CDMB的发布再一次使得我国手机电视标准之战升级,拉开了保护民族知识产权手机电视标准的序幕。 笔者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广电部门独自推出手机电视行业标准,并[创 业网www.cye.com.cn]不是对手机电视标准之战的终结,而是吹响了[创 业网www.cye.com.cn]新一轮更为“惨烈”的手机电视标准之争的号角。因为与手机电视相关的利益方都清楚,手机电视最终采用哪一方的标准,就意味着未来哪一方能够在手机电视的发展中取得“先动优势”。
长久以来,手机电视在部门监管层面上一直难以实现突破,以至于在业界普遍认为存在巨大市场潜力的情况下,手机电视的发展并没有达到预期水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电信与广电监管部门所涉及的监管存在着[创 业网www.cye.com.cn]委托代理人问题,也就是说广电部门与电信部门的[创 业网www.cye.com.cn]利益没有有效“捆绑”。具体来说就是,如果IPTV或手机电视由电信企业来主导,负责内容监管的广电部门难以得到“收益”,反之亦然。这个委托代理问题存在着“激励不相容”。
要解决这个“激励不相容”问题,笔者认为需要通过各种方法实现两个行业的利益“捆绑”。通过近日中国网通上海分公司携手上海文广打造“宽带我世界·上海”一事,笔者建言未来有望经营手机[创 业网www.cye.com.cn]电视的电信运营商利用“激励相容”的原理,通过全方位的合作,利用[创 业网www.cye.com.cn]彼此优势共同开发适合于手机电视这个新兴传播平台的内容,并探索出一套能够实现盈利的商业模式,进而使自身利益与广电企业利益“捆绑”在一起,使两行业的利益实现“激励相容”,这样监管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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