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勿“助恶”
即便只是无意中成为“帮凶”,但看看那些无辜受害的婴幼儿触目惊心的惨状,也足以让自己的良心不安。然而,某些代言明星竟然摆出一副“与我无关”的姿态,实在是令人惊诧莫名。
明星,是这个国家最早富起来的一批人。他们只要轻启朱唇或回眸一笑,就可以把大把银子收入囊中。问题在于,富了之后呢?如果富裕,造就的是更为贪婪的习性与面对苦难避之惟恐不及的自私,那么,这样的富人在心灵上其实是很贫瘠的。
有人作恶,有人“助”恶。“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这样一个流传甚广的段子,反映了部分人为追求财富而不择手段的卑劣行径,映照出食品世界的危机四伏。生活在这样的时代,法律的约束就成为一个健康社会的保证。明星代言食品广告将承担连带责任——这实在是令人欢欣鼓舞的好消息。无论是作恶,还是助恶,都理应得到报应。
冯秋红
只有拍手称快
虽然有时也辛苦,例如拍戏舟车劳顿,一年三季不归家,总是被人“监视”着过活等,但总体来讲,明星们的钱比较好赚。到某地哼哼二三首歌曲,都是收入十多几十万的——税后。远的不提,就是本地有点名气的小主持人,主持个“场子”,也要价3-5万呢。由此可见“有名”是多么的值钱。但是,有人好奇,为什么像周慧敏、关之琳、李嘉欣这样的美女,平时好像也没蓬头垢面、满脸憔悴地赶路拍戏,更不见啥影视抑或唱片的实际作品出炉,为何还能始终保持着远离人群的“高而雅”,活得那么滋润呢?秘密就在于“广告代言”。
广告代言是明星们最喜欢的“活儿”,因它不仅工作起来相对轻松,还在荧屏上有高曝光率,更让人由衷欢喜的是——稍好点的广告代言,费用都在百万千万(税后)。所以,你不要疑惑,为何我们常看到的那些质量与口碑都很差的乡镇级商品,居然也能请到真正的大牌代言,原因就在于那些中小企业愿意砸钱,砸很多很多的钱。现在,终于有法规出来,限制这种认钱不认“东西”的行为了,我们除了拍手称快,还是拍手。张 漪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3页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