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额度有哪些变化?对反担保有哪些规定?
答: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由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城乡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所有初始创业者。
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限额由过去的3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质量高、带动就业人数多的,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8万元;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最高限额由过去的5万元提高到人均10万元。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可展期1年,展期不贴息。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比例达到1∶5以上并按《劳动合同法》履行用工手续的,经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认定,可以重复享受担保贷款支持。
问: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的军队复员转业人员以及“4050”人员等群体在创业中可以享受哪些优惠待遇?
答:自主创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自谋职业的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由旗县以上人事和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免费为其提供2年人事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代理期间,可参加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代理年限可计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4050”人员、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和失地农牧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初始创业的,各级政府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属低保对象的,可继续享受2年的低保待遇。
问:如何鼓励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的积极性?
答: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奖励机制,按各地当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1%奖励担保机构;当年实际到期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96%以上的,按回收额的3%奖励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基金Cye.com.cn规模当年增长5%以上的地方,享受中央财政按当年新增担保基金总额的5%的资金支持,同时自治区财政给予5%、盟市财政给予不低于5%的资金支持,充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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