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创业带动就业的推动作用,日前,日照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就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对象、申报材料、还款期限与方式以及担保金投入补充机制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发现相较之前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此次新政凸显出了六大新优势,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六大优势将大力促进全民创业的激情与氛围。
政策受惠范围扩大
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只要是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均可申请。
对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则要求:对新招用持《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两年以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达到当年企业新增职工总数20%以上,或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达到15%)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申请担保贷款额度加大
个人申请贷款的限额为5万元以内(含5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内;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一般在10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者的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贷款方需到期归还本息,也可提前还款。
担保金投入补充机制更健全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将根据担保基金规模和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从就业资金预算中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建立和完善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
对尚未建立信用担保机构的区县,可采取直接担保方式,即贷款担保基金直接存入愿意承担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经办金融机构。按照不超过担保基金5倍数额发放贷款。贷款担保基金收取的担保费不超过贷款本金的1%,由当地财政部门全额向担保机构或承担小额贷款担保业务的经办银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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