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六: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原则,宜春市、县两级政府将增加科技投入.
一是市本级财政按预算支出的2%安排科技经费,并且由市财政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锂电重大科技专项配套、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招标补助、产学研合作项目奖励以及中心城区高新产业重大项目扶助.
二是各县(市、区)财政按预算支出的1%安排科技经费,并且要建立创新基金,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中袁州、丰城、樟树、高安不少于300万元,万载、上高、宜丰、奉新不少于200万元,靖安、铜鼓不少于100万元.
三是市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得低于3%,其增幅不得低于销售收入增幅.
亮点七:
为提高创业者能力素质,该市将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创业培训
扩大创业培训覆盖面.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各类人员参加创业培训一律实行免费,由财政给予培训机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同时,各地须根据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需要,积极在大中专院校、各乡镇街道、各村居社区就地、就近举办创业培训,常态性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工作.
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创业教师队伍,推行创业培训、项目开发、专家咨询、政策支持、跟踪指导多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优化创业培训内容,每期CYe培训班在完成SYB培训外,要加入特色内容,讲解工商、税务、金融、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分析行业专家、本地创业成功人士的创业典型案例,全面提高创业培训质量.
为积极推进创业实训,2010年,市本级、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须建立创业实训基地,开展创业实训;2011年,所有县(市、区)均须建成创业实训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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