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为契机
2006年1月全国科技大会召开后不久,国家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若干配套政策。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实施促进创新创业的金融政策,建立和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起草和制定促进创业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在《实施促进创新创业的金融政策》的配套政策中,提出要探索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资金投入为主的方式,采取积极措施,促进更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建立全国性的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行业自律组织。鼓励金融机构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给予优惠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制度和其他信用担保制度,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条件。搭建多种形式的科技金融合作平台,政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民间资金参与科技开发。鼓励金融机构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纲要和配套政策出台后,中关村科技园区、浦东新区、苏州工业园等地方都陆续成立了一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从2006年规划纲要颁布至今,全国各地方成立引导基金总量在60亿元左右。最近,山西省成立了8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成为当地政府增加科技投入、调整产业结构、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个抓手。
厚积薄发管理办法出台
在这样的国内外形势下,财政部牵头,会同科技部,共同提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命题。从2006年启动到现在,大约一年半的时间,科技部和财政部对全国各地财政部门、科技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风险投资机构、业界专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大量的走访和调研,方案经过数十次修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技部和财政部终于在上个月形成一致意见,推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管理办法既是国内外经验的总结,也是国家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一个重要措施。应该说是一种厚积薄发。”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创立的目标就是利用国家财政科技投入,通过风险投资机制,发展和壮大风险投资机构,增加风险投资机构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能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从一般意义上来讲,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其目标是获取利润。“我们希望将风险投资机构的更多的资金、更多的力量投入到科技型中小企业中,这就需要政府进行引导,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科技部条件财务司相关负责人说。
风险投资不同于一般财务投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在投资后还会给被投资企业很多辅导、支持和服务。因为风险投资机构涉猎面广,有一定的经验和优势,比如说人才提供、企业上市前的内部整合等,都是风险投资公司帮助企业来完成的。简单说就是“钱+服务=风险投资”。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有两个:一是缺少资金,二是缺少管理。而风险投资机构刚好可以满足中小企业在这两个方面的需求。因此,政府要通过政策扶持做大做强风险投资机构,扩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能力。这也是我们希望通过创立基金达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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