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补助建池农户标准——西北、东北地区每户1200元,西南地区每户1000元,其它地区每户800元,以户均补助1000元预计,“十一五”期间沼气国债总投资将达到400亿元。
2000年以来,我国加快了沼气项目建设步伐。截至2006年底,全国户用沼气达2200万户,适宜农户普及率达到15%。其中,70%左右的农户实现“一池三改”(以沼气池建设带动改圈、改厕、改厨),有条件的项目户配套进行了改院、改路、改水。年产沼气84.7亿立方米,生产优质有机肥料0.99亿吨,为农民增收176.5亿元,保护林地512.6万公顷。
农业部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2006年,国家共安排55亿元国债资金,在4.8万个村建设了573万户沼气,安排9385万元建设了98处大中型沼气工程。除国债资金外,仅2006年各地安排支持农村沼气建设的财政资金就超过15亿元,其中,山西、黑龙江、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等7个省的省级财政投入超过8000万元。
在国债资金带动下,“十五”期间,全国新增户用沼气959万户,新增数量是1979~2000年累计新增数量的5.1倍。
按照《全国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0年)》,到2010年,全国将有4000万农户用上沼气,每年可产生约154亿立方米的沼气,相当于替代2420万吨标准煤的能源消耗和1.4亿亩林地的年蓄积量。沼气农户使用沼渣、沼液可减少20%以上的农药和化肥施用量,每年为农户节约燃料费、电费、化肥和农药等直接支出约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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