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光坦承,征求意见稿中类似“流动摊贩可以登记成为个体户”的规定比较积极,但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对于流动摊贩这一问题,参与立法的各界人士已经形成一致Cye.com.cn观点:流动摊贩因其地域性、季节性的特点,始终存在,必须承认的一点是:他们的存在方便了群众生活,而且涉及民生,与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权有关,对于这一现象,堵,肯定不行,应该在尊重现实的前提下探讨如何管理的问题,最终达到这一群体“监督有效、规范有序、行为自律”。
“如果征求意见中发现大多数意见赞同这一做法,我们将会在下一步的修改中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比如政府或工商管理部门如何指定固定经营场所,让流动摊贩来经营,如果出现分歧,我们修改的重点就是如何趋利避害。”
需要政府提高管理能力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在明确摊贩经营合法性的同时也指出,“必须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有评论认为,一方面摊贩登记为无固定经营场所,另一方面却要在限定区域经营,本身就存在矛盾。
对于这一问题,赵晓光解释说,这一规定的目的是希望达到“保护流动摊贩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容市貌最大限度的统一。”
更多的人关心获得营业执照后的税收问题。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取得营业执照后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现实中,摊贩小本经营,利润十分有限,流动摊贩不愿意办理营业执照的最大原因就在于不愿意也无力承担不算轻的税费。
赵晓光一再对记者强调,这一法规属于国务院今年一类立法计划,力争年内出台,无论这一法规的具体条款如何规定,都是为了实现鼓励、支持个体经济发展的立法目的,降低流动摊贩的准入门槛正体现了这一点,这对政府是一巨大挑战,未来的法规能否得到顺利执行关键在于政府要学会管理、适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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