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些大城市划定时间、地区,允许流动摊贩进去经营,比如工作日上午8时之前,可以在居民聚居区卖菜、日用品等,双休日可以后延一小时,又方便市民生活,又不影响交通。”
赵晓光认为,这些问题关系法规能否得到执行,需要后续的、配套的政策措施来完善,相关管理部门应该按照立法的基本思路,本着方便登记、加大扶持力度的原则,出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征求意见稿公布后,不少城市的城管部门对流动摊贩获得营业执照后和工商部门的权限如何划分表示疑惑。对此,赵晓光表示,城管行使的是对没有获得营业执照的摊贩的行政处罚权,对于取得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应由工商部门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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