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7臭水沟成自然水系
类似忽悠
亲近自然,景观住宅……有什么弊病?就是不告诉你。
【典型案例】
警惕“亲水”变“恶水”
丁先生在水景住宅热销一时之际,选择购买了清河某项目。由于项目强调了“亲水”卖点,房子的价格也因此比周边贵了不少,但是丁先生想到临水而居的生活质量,理所当然地“欣然接受”了。但居住几年之后,特别是夏天将近,丁先生反而忧心忡忡,不为别的,就是因为“亲水”。丁先生告诉记者:“清河”不“清”。河水污浊,从春末夏初直到秋天,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要忍受着令人作呕的恶臭气味,特别是炎夏,傍晚原本是沿河散步的惬意时光,除了眼睛和鼻子比较痛苦之外,蚊蝇活动异常猖獗,所以晚上很少见小区居民散步、运动。现在居民由原来的“亲水情结”转变成“恶水情结”,加之属“自然水系”,不能做地理位移,所以,花不菲的房价只能“无奈”地生活在“亲水人家”中。
【专家解析】
“二查一约”少风险
水资源的稀缺,使很多消费者追捧水景住宅项目,而真正意义上的临水而居,确实能让居民得到“高消费”后的满足感和满意感。不过,由于我们的商品房项目多采取的是预售制,因此,开发商在借“水”之宣传攻势上不遗余力。中大恒基动产营销总经理王述提醒消费者,购房前要“二查一约”。“二查”是指,其一现场勘查,看一下水景的现状情况,将现状与宣传作一个比较;其二是查阅城市规划,看看在入住之日项目宣传的水景蓝图能否兑现。“一约”就是将水景蓝图中宣传相关的内容落实到购房合同中,为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做好物质准备。
【律师说法】
细察合同防“货不对板”
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李强律师提示:购房者挑选带有水景的楼盘时须注意几点。首先,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先要求开发商提供该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及附图》,这主要是看水景位于小区的具体位置,规划的规模是多少等相关数据,以便根据水景所处位置选购观景最佳角度的住房;其次,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需把开发商如改变规划条件应经购房者同意的相关条款写进合同中。最后,在交房时,购房者按照原《规划意见书》上的规划条件以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相关内容仔细核对,以防“货不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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