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开始,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获得2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资金扶持。
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团省委联合印发了《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称从今年开始,在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设立“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2012年将安排资金100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无偿提供项目资金支持。
据了解,扶持对象必须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且毕业3年以内(含毕业年度),在湖北省内创业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扶持资金标准共有8个档次,最低的2万元,最高的20万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根据自主创业项目的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可获得不同标准的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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