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突破创业7关连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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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8-9 16:40:40 来源:创业网cye
作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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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位给我们来信的山东朋友介绍的情况看,这位朋友在创业合伙关系中的替代性是没有问题的,反而是他的合作伙伴比较危险,因为比较容易被替代,这可能也正是他的这位伙伴死抓着这位朋友不放的原因,至少说明他是一个聪明人。除了替代性外,在考虑创业合伙问题时,还有几个不可以:
1、观念意识有分歧者不可以合伙
2、目标认知有分歧者不可以合伙
3、利益分配有分歧者不可以合伙
4、一股独大者不可以合伙
5、相互信任有问题者不可以合伙
6、性格融合有问题者不可以合伙
7、有自己一摊关联生意者不可以合伙
这都是经验之谈。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细节问题要考虑。在股权、红利分配等等大事之外,例如企业中的事务性工作的分配、出现矛盾时的解决方式、万一合伙不下去时的拆伙办法等等,如果大家在一开始有协议,以后麻烦出现的时候,解决起来就会比较容易。
可以说,所有的创业者最初聚到一起,都是为了做出一番事业来的,应该没有人是奔着散伙才合伙的,但散伙不可避免,这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国外有统计,在美国合伙创业经过5年而当初合伙团队仍然能够完整保留的不到20%,在国内,根据我们的调查,合作创业中经过3年创业团队仍然能够完整保留的不到5%。既然散伙不可避免,那么先小人后君子,丑话说在前面就非常有必要。买卖不成仁义在,因为一次合伙创业的经历,而使朋友变仇敌,大可不必。比如这位山东朋友,我们建议他首先坐下来和他的合作伙伴好好商量,看看有没有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两全之策。生意上的事,尽量用生意场上的办法来解决,没有必要行意气之争。
以我们的经验,我们建议这位山东朋友不妨采取先搁置争议的办法,即先把有争议的那部分放下来,先解决没有问题的那一部分。这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通常也比较有效。从这位山东朋友的来信看,他和他的合作伙伴如今主要的争议集中于对方从他的家族企业采购的那部分有问题的产品的处置上。我们建议这位朋友首先采取一个必要的措施,即对这部分不合格产品进行清点和封存,以免对方出于报复心理,在存货单上继续增加此类产品,那样的话,问题解决起来将会更加困难。而且最后吃亏的肯定是这位朋友。其次,我们建议,如果这批货的量不大,可以先将其作为坏帐处理,从财务帐上将其剥离,如果货物尚未付款,可提取相应的坏帐准备金(这笔钱不必付现,这位朋友有权要求他的合作伙伴向不合格产品的供应商提出退货,并根据他们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索赔)。同时检查一下他们已经发出去的不合格产品的量到底有多大,留出足够的退货资金,有必要的话,还要留出一部分赔偿的资金,以应付客户可能的索赔。第三,盘财,对公司的应收款和应付款进行一次清理。此后结余的资金,包括货物,这位朋友可以要求按照双方的股权进行分配。由于合作伙伴有一部分投入是以实物(房产)折价的,可按照该房产当初的作价,扣除按国家相关规定的折旧后进行处理。通过这些措施,这位朋友就可以用其分配到的资金和存货,维持原来建立的销售渠道,以免业务中断,这一点十分重要。
另外,我们还给这位朋友提出一个办法,就是在国外比较通行的办法,叫做“分苹果法”。就像两个人分一个苹果,最合理的办法,就是一个来切,另一个则拥有优先选择权,那么,切的这个人一定会做到尽量公平,以免最后自己吃亏。具体到这位朋友的情况,双方可以就各自在公司的股东权益作价,作价高的那个人有义务收购作价低的那个人的股权,即充当买方,另一个则充当卖方。事先请签订好协议。这也是一个比较公平而有效的办法,在国外处理合伙者矛盾时常用,这个方法也有人称做“切曲奇饼”。运用这种方法,双方的出价都会尽量向其实际价值靠拢。在此之后,这位朋友可以重新组织一个新公司,或独资或合伙,形式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要确定。对创业者来说,本就有先独资后合伙或先合伙后独资两种选择方式。我们还建议这位朋友,如果问题至此还不能解决,那么,作为最后一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们的争端。当然,这是万不得已的办法,谁都不希望走到这一步。不过,事逼无奈的话,逼上梁山的事也不得不做。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4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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