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义相:给风投更好的退出机制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认为,不能给风险投资的退出设定太高的门槛,不能让风险投资像发起人一样将资本长期锁定。只有给风险投资更好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在上市前才会有更多投入。如果给风险投资3-5年锁定期,风险投资在前期投资也会有顾虑。
他说,“不要只看到风投退出快,赚钱多。”创业板瞄准的企业不太适合贷款融资,对银行而言向这类企业贷款的风险收益是不匹配的。股权投资是适合的,高风险高收益,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性质决定了需要有风险投资机制。
林义相指出,对于风险投资投入资金,至少可以分类考虑,对于所投入的成本可以先变现拿走,其他部分可以再设相关规定。
左晓蕾:可试点集团诉讼机制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晓蕾建议,集团诉讼机制可以在创业板试点,以提升和强化投资者的监督机制。
她说,目前投资者对于自己有什么权利、如何适用这些权利的认识不够,有的甚至是错误的。如果上市公司进行虚假信息披露,给投资者造成很大的损失,证据确凿的,就应该允许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起诉。集团诉讼机制有利于监督成长比较快、风险比较大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徐刚:让券商作为做市商入市
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徐刚建议,应该尽量降低门槛,降低发行审批的难度,让更多的创业企业进入创业板市场。不过,这可能会导致市场过冷,没有流动性,这时候应该让cye.com.cn证券公司作为做市商进入市场,否则起不到作为中介机构的真正作用。他说,目前海外交易所都在争夺上市资源,如果审批过于严格,不利于企业在中国本土上市。
吴晓求:重整资本市场结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晓求认为,创业板推出后,整个资本市场的结构如何安排,应该有一个战略考虑。如果在同一个市场既有很大的企业,又有很小的企业,还有中等的企业,结构是比较混乱的。可以借创业板市场的推出,对市场资源进行重整,打造上海蓝筹股市场,培育深圳新兴市场。
他提出,在创业板交易规则的设计上,要非常慎重。不要使创业板市场成为主板市场的累赘。成长风险是由社会公众来承担,还是由风险资本来承担,要考虑好。风险的承担在不同的投资者和不同的股东身上表现是不同的。此外,不应把企业上市的未来风险全部压在保荐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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