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王峻涛认为,仅仅将原来在地面上使用的那套监管办法搬到互联网上是不行的,“交易环境和经济环境已经和过去不一样了,网络上的情况差异就更大了,所以工商部门应该要多一些创新,既要保护电子商务的繁荣,又要最大程度地打击互联网上这种不公平交易活动”。
“事实上并没有那么难,稍微想想就会知道有些事是可以做的,过去完全就是一种不作为的状态。”对于炒作信用已成泛滥之势,王峻涛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不作为事实上是一种放纵,“网络交易和实体交易一样,都属于工商行政部门管理,既然有这个职责,那就应该管好这摊子事。”
“互联网上的交易问题很复杂,很多问题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个部门之间进行更好的协调配合。”阿拉木斯说,譬如对售卖假货的网站进行处罚是工商部门的职责,但如果要关停这个网站就是工信部门的职责了。而目前工商部门出台的这个暂行办法显然无法覆盖这个方面,其他相关部门缺乏执行依据。
此外,阿拉木斯还认为,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暂行办法涉及的方面比较全,但是不够具体,几乎每个规定都可以更细化一些,譬如针对炒作信用的行为,如果是公司炒作,该如何处理?如果是个人炒作行为,又该如何处理,适用什么法律?再譬如,网络广告如何进行监管,网络退货分哪些情况,每种情况的责任界定、损失承担等,都需要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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