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本报曾报道过《我省部分生物柴油企业陷入困境 1500吨清洁能源积压无销路》,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没有大量固定的销售量,这是造成目前生物柴油“卖难”的主要原因;加之所需原料地沟油难以收购,这两个问题影响生物柴油的规模化生产。昨日,记者获悉,解决这两大难题终于有了希望。
据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记者从《意见》中看到,其中已经明确地沟油收集、清运、提取加工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同时,还要求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配合做好生物柴油的销售工作。此外,《意见》将昆明市确定为我省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应用示范城市,并指定一批市政、公交、大型国有生产用油单位为生物柴油示范应用单位。到2015年,争取我省地沟油制生物柴油产量、应用量达到5~10万吨,初步实现地沟油制生物柴油规模化、产业化。
有资质企业才能收地沟油
怎么样才能真正杜绝地沟油重返餐桌?昨天,记者从《意见》中看到,由各州(市)政府对地沟油收集、清运、提取加工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并确定一个部门负责地沟油特许经营管理,通过招标确定特许经营资质企业。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可以取得地沟油特许经营资质。
同时,地沟油收集、清运、提取加工和销售统一由有特许经营资质的企业按照相关方案和标准实施。地沟油产生单位、地沟油社会零散收集者可与地沟油特许经营企业签订合同建立收购关系,不得将地沟油出售给无地沟油特许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地沟油只能作为生产生物柴油的原料,统一交售给生物柴油生产企业用于制取生物柴油。地沟油禁止用于生产食用油、饲料油,禁止跨省运输和流通,以彻底切断地沟油回流餐桌饮食品市场的通道。
生物柴油有了销售渠道
去年,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一直以来,由于地沟油制生物柴油企业不能直接面向成品油终端市场销售生物柴油,而“两桶油”对生物柴油的销售不积极,导致云南生物柴油企业的销售成了问题。此次《意见》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属于可再生的生物液体燃料,成品油销售企业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将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纳入其销售体系,不改变原有的配送、销售流程,利用其现有储运、终端销售设施进行销售,并积极主动地解决采购、检测、混配、销售、结算等问题。
同时,国有成品油销售企业要率先面向市场终端设置生物柴油示范站销售生物柴油,履行低碳减排、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可再生资源利用的责任和义务。混配后的生物柴油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标明生物柴油和混配比例,明码实价、公开向市场销售。
示范市指定的市政、公交、工业用燃油企业、大型工程机械、农用机械、柴油发电机等生物柴油示范应用单位和应用领域,成品油销售企业应优先保证生物柴油的供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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